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法令》第三十七条的规则,依据灌拟征告〔2024〕30号展开的拟征收土地现状查询和社会安稳危险评价成果,现将拟定的征收土地补偿安顿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坐落灌云县图河镇安福村团体,安福村十四组、十五组团体土地规模内。拟征收土地方位详见附图。实践征收土地规模以终究同意文件为准。
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则,本次征收土地意图为“由政府安排施行的动力、交通、水利、通讯、邮政等基础设施建造需求用地的”,契合公共利益的要求。
按《省政府关于从头发布江苏省征区域片归纳地价最低规范的告诉》(苏政规〔2023〕12号)及《市政府关于从头发布连云港市征区域片归纳地价履行规范的告诉》(连政规发〔2024〕3号)规则履行。
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团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法的告诉》(连政规发〔2023〕10号)文件的规则履行。
本次征收土地触及被征地农人的安顿和社会保障依照《江苏省被征地农人社会保障方法》(苏政发〔2021〕87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被征地农人社会保障施行方法的告诉》(连政规发〔2022〕6号)规则履行。不满16周岁的安顿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人参与城乡社会保障,其自己的安顿补助费由灌云县公民政府按规则足额付出。
1.本公告在灌云县公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触及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地点镇和村、乡民小组规模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及其成员、乡民委员会和其他好坏关系人的定见。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9日。
2.对本征地补偿安顿计划有贰言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止2025年3月9日)提出,实名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定见最迟应于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地址为: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图河自然资源所(联系人:庄国柱,电线)。以邮递方法寄送书面定见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书面定见应清晰、详细,以为本征地补偿安顿计划不契合法令、法规规则,应予以明示。在规则时间内未提交书面定见的,视为无贰言。
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成员以为本征地补偿安顿计划不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的,或许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成员以为征地补偿安顿计划不契合法令、法规规则,本级公民政府以为确有必要的,灌云县公民政府将依法安排听证,相关事项另行告诉。
4.拟征收土地规模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则期限内即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9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至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图河自然资源所(联系人:庄国柱,电线)处理补偿挂号,请彼此转达。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未如期处理补偿挂号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查询的终究成果为准。